我妈妈和爸爸是二婚,爸爸是我的继父,几年前,家里老房动迁,房屋中有父亲和父亲前妻,父亲与前妻女儿三个户口,我母亲作为引进户口也被认定为安置人员,所以这套房屋有4个安置人员,我继父和我的母亲分的一套二室一厅,并且产证上也是两人的名字,去年这套动迁得到二室一厅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并且产证上只有我一人名字,我想问下,万一我继父过世,继父的女儿还有继承我家这套动迁房的权利吗?
人
发表于 2015-02-09 18:02
向TA提问不清楚当时动迁时是否只分到了这么一套二室一厅,还是这套二室一厅是单独分给你继父和你母亲的,如果是单独分给你继父和母亲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们俩的财产,他们之后将房子已经过户给你,就视为你的财产了,继父的女儿无权要求继承这套二室一厅。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