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父亲在一个市场上租赁了个店面经营十字绣和字画装裱,店面是村里建的,后来承包给市场经营者管理。我家的租赁合同是同村里签订的。前几天邻居家失火(目前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报告暂未出具),将包括我们家店面在内总共三家店面烧毁,损失惨重。失火这家A是从另一个人B手中租赁的房屋,而B是同市场经营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村里建的店面是采用聚乙烯泡沫夹芯板彩钢板房建的,按有关规定是杜绝使用的,未进行消防验收。现在主要有两个疑问,该向谁去索赔?这件事估计很难协商出结果,很有可能要打官司,现在应该做哪些准备?另外一个疑问是我爸店此次烧毁了许多客户送来装裱的十字绣和字画,还有许多自己收藏的字画和前些年我爸自己做的一些根雕,这些东西现在都被烧的一干二净(除了个别较大的根雕还有木炭),现在找不到痕迹。部分字画、根雕有以前拍的照片,来装裱的字画和十字绣的客户手中应该有我们开的收据,我们自己的收据已被烧毁。还有些画是我爸自己收藏的(有朋友送的,还有自己画的)。这部分有些连照片现在也没有。朋友送过的可以找朋友给证明一下。这部分损失价格很难确定,关于这些东西存在的证据也不知道该收集哪些?是否会有效力,我该怎么办?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5-01-1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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