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大侠帮忙!我二姑A与邻居B是亲戚,A的父亲C念在亲戚关系在2004年10月将一处主屋的四分之一所有权卖给B(主屋所有权分4份,C、B各只占四分之一)因为B要在主屋位置建房子,协议内有明确只卖主屋内的四分之一,c在主屋正对面还有一个地块,主屋与地块之间有一条6米宽路,现在A要建(会在原有地基基础上向外延伸2米),可是B要求不能占到路基,理由是路是他们家的,因为一个房子配一个院子!!!A强行建设,于是B一伙人先动手打了A,家人报 x警,A送医院,A的侄子D知道后过去理论,与B发生轻微肢体冲 突,被及时劝解。之后B知道A去住院后也凑了两个人去住院。经医院诊断,AB都是轻微脑 震 荡,而对方另一个住院的人是脾内膜轻微受损!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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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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