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于2012年出生,2014年要入户口时发现出生证上的信息错误,没有在男、女上面打钩,后来拿到当初办理小孩出生证的医院要其更改,但其以种种理由推脱,后来医院说我第一个小孩是出生后才补办结婚证的,说我第一胎小孩是计生外的,要缴第一个小孩的罚款5000元才能办理第二个小孩的出生证,我第一个小孩是女孩.2007年出生的,而且已经入了户口了,第二个小孩是2012年出生的,出生证也拿了,我现在只不过是要医院帮我改正错误信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理由呢?有什么理由要我交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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