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公司与经营户签订7年运营合同,规定违约金,违约金规定为违约方每月支付4000直到合同7年旅行期届满。现在运营5年,因国家政策要求,经营户的车辆排放量不符合新标准。公司现在要求下线经营户的车辆,说给经营户3万赔偿。新上线的车辆不给这些老经营户资格,经营户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
发表于 2015-01-21 09:30
向TA提问车辆不符合新标准,经营户只需更新车辆,然后仍可在剩余的经营期内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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