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有三个孩子,老大是女孩8岁,另外两个是双胞胎男孩4岁,其中一个男孩从出生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另外两个有他们夫妻抚养,现在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执意离婚,就想要个女孩,但男方没有能力养两个男孩,请问在线的律师,如果最后法院判离婚,孩子抚养会怎么判呢?(协议不成,女方就想要女孩,或者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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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18 16:12
向TA提问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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