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大约2017年10月左右认识的,2018年2月他父亲出资一万七,我出资两万,用于我和我前妻做买卖,我给她父亲打个欠条,签的我和前妻两个人的名字,后来他父亲又给我投了一万,我也是给他父亲打的欠条,我自己签的字,2009年底我们登记结婚,向银行贷款3万,用于做买卖,期间欠着我舅,也就是给我供货的人,大约4万多吧,后来生意赔了,他跟我离婚了,我说外债我担着,她说欠他父亲的钱也不用我还了,而昨天她找了两个小青年来找我要钱,拿着欠条复印件,我就像问问,现在我该怎么办,而且当时欠条写着欠王金财(他父亲的名字),而他父亲大概去年死了,我应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5-01-1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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