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乘客于2015年元月16日在天津滨海机场乘坐河北航空公司航班去郑州签合同,于12:25分登机后去侧所,出来后在通道内被一处无明显提示的台阶伴倒,当时人已处于近昏迷状态,口鼻流血,更可气的是人在飞机上一直拖了近两个小时才送往医院(当时飞机没有起飞),120送医院后航班也没人过去安排医治,一直在抢救室等待,至到天津的朋友赶到,期间航空公司也过来一趟,付的医药费,现在人不还在医院医治,而医药费已用完,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让我们自己垫付,抱着一种不管的态度,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天津-东丽区 发表于:2015-01-22 10:3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东丽区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