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挨墙甲乙双方邻居。一年前甲方规划在原地盖新房,但乙方以种种原因要求让出半米距离并阻挠施工,经村委和乡镇调教乙方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多次产生肢体冲突。甲方出于工期和安居问题考虑,最终被迫妥协与乙方签订协议。现在住房已完工,乙方在让出的半米位置挖排下水道,甲方难以接受,所以纠纷再起!那么问题来了1.当初因为对方的蛮横被迫签订的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2.现在让出的部分被对方规划私用是不是有争取的空间。3.后期如果乙方挨着现在甲方的居所建新房影响甲方的采光和通风能不能寻求法律支持?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