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父母把房子过户或立遗嘱给另一方子女而另一子女有可能流落街头怎么办?另一子女有没有权利不搬出去。诉求于法院呢?假如另一子女有权利的话,个人财产权就得不到保证。而遗嘱就是废纸一张。当然了假如过户与遗嘱有法律效力。那另一方子女政府会不会给他们安排住的?

上海-徐汇区 发表于:2015-01-30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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