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在六福闲逛时与该店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所引发的一起殴打事件,在15年1月28日.晚.十时许我当晚与朋友吃完饭,喝完酒分开以后.我独自在六福闲逛.到走到他们更衣室门口时.身旁一位工作人员也是里面负责人之一<副主任>随即对我进行辱骂.在我在三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我动手了,但是绝对没有打到她身上以及脸上,最多也只是相互肢体碰撞,她随即拿出电话叫了好几个人过来对我进行殴打至当场吐血.过程中我项链遗失.衣服撕破.随后警察过来把我们一起带回调查.至今我已做好身体检查报告.法医结果还没出来.请问律师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六福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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