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陕西榆林的,以前一江苏朋友在两三年前以江苏徐州沛县一家保温公司名义在我们这边施工,是工程是负责人(有公司授权委托书等),以工程垫资向我借了近30万,现跑路了,我去公司找人但公司说没这个人,确认说是属私刻他们公司印章,伪造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但经查工程款的确是支付给该公司了,我起诉他本人不出庭,按诈骗报案受理了但说要该公司证明此人私刻公司印章,伪造他人委托书属个人行为,但该公司又不出,我能起诉这家公司吗?

陕西-榆林 发表于:2015-02-0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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