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河南的,我重庆的 在深圳生的小孩 我和她以前在一起未婚生子 当初2人不够了解在一起,后面生下宝宝 相处到1岁多我们争吵不断 曾经还出去偷情两次 但是我没抓住证据 后面她说想呆孩子回家玩一段时间 我也傻的答应了 她带着孩子走了回到老家把孩子给她哥哥嫂子养 因为他们没有生育能力 所以就送给他们养了 我去她家看过一次孩子可惜没看到当初真后悔没报警 现在一晃过了快一年多了 小孩都3岁多了 我想起诉她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胜算大吗 还有她不会承认吧孩子给她哥嫂养 但是实际是已经给他哥嫂养了 。还有她现在在休闲场所做按摩女 这些是不是对我有利 还有起诉她应该是在她当地法院起诉还是我在深圳起诉。这样的情况我报警可以吗?
人
发表于 2015-02-04 09:42
向TA提问如果按拐卖儿童对待,要报警;如果按侵权起诉,告她本人可以在深圳,告收养人,到被告人住所地。建议你认真考虑后,寻找更好的途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