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洗律援助师你们好: 2014年12月11装载家具的赣A牌大型货车从赣州北下高速后沿105国道前往樟树。18时许赣A牌货车行至105国道赣县一路段时相对方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这辆摩托车驶过赣A牌货车的车头后。货 车车主听到传来一声响声,因当时天黑车主在后视镜看了看也没看见什么,就继续往前行驶。大约行驶了一丶二公里,此时有一辆货车开到赣A牌货车车前停下,此车也将车停下,然后那辆货车下来一个人走到赣A牌驾驶室旁边,对车主说:刚才那里有两辆摩托车相撞,有个人撞到你的后轮胎下面,被你的车压死了,赣A车主听后立即用手机报警,没过许久交警来了。之后交警就将赣A牌车主连人带车带到了交警队。再之后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赣A牌车主承担此 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认定此车主逃逸并于12月12将车主羁押在赣县看 守所此后又报检察院批捕至今仍在赣县看守所羁押。

江西-南昌 发表于:2015-02-04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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