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有可以帮忙在劳动仲裁时进行辩护的律师朋友 2014.04.08签订劳动合同,2014.10.21本人提出辞职申请,2014.11下旬公司总监要求我留下来,说要我撤销辞职申请,我同意了,但在2015.1月公司突然通知我,要我离开公司,首次说法是 我不合适 ,再次说法是我之前的辞职申请公司同意了。 但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关于我取消辞职申请的正面证据无法采集,只有辞职申请提交后三个月的考勤和发工资记录
人
发表于 2015-02-0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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