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4年9月前男友一耳光打破我耳膜,后来一直治疗,在抢票下他也出了医药费,后来耳膜长好,但是会一直耳鸣,应该一辈子都会有。然后我们签字3500的而外地赔偿协议,后来他支付了2700,另外800没有再支付。因为有协议我签了字,应该就无法再操作任何法律程序了是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5-02-0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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