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 是不是超过部分不算数 没超过部分还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吗?
人
发表于 2015-02-13 17:09
向TA提问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
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当事人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现纠纷时利息要分两种情况计算:
1、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利息,出现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约定利率超过四倍,高出四倍部分,一般可要求冲抵贷款本金。
发表于 2015-02-11 21:27
向TA提问是的,法院会支持同期贷款利率4倍,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部分无效。
发表于 2015-02-13 16:09
向TA提问银行利息4倍范围内的,仍应予支持。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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