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件事:当我们选好开发商广告宣传的房子,准备购买期房时,先向开发商交定金,在开发商规定期限内交30%首付(首套贷款,定金算在首付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去银行准备办理70%贷款,可早买房业主有证据发现开发商有宣传欺诈和建筑质量欺诈行为,并且业主联名告开发商,要退房,出现此事。新买房业主这期间就没去银行办理70%贷款,因为对开发商行为心里没有信心,一直在关注早买房业主告的结果,这样,按合同规定交全款日期已超,这种情况新买房业主有责任吗,是开发商理亏在先的,同时开发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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