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扭伤了腰CT检查结果是L5双侧椎弓崩裂,我跟公司说报工伤,人事部门说已经过了报工伤时间,不授理,建议我去报意外保险,迫于无奈我再次去医院检查,医院的医生建议我休息一个星期后复查,我们公司有规定超过三天病假需要公司医务室医生签字,跟医务室医生说了很久才批准的,后来我在报意外保险时我们公司医务室医生签字那张诊断书被意外保险的人拿走了,我再次请医务室医生签字,她拒绝了,她说她没有义务签第二次。因为没有医务室医生签字,我的一个星期病假只能改为事假,对于这种做法我不赞同,请问我们公司这样做法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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