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爸帮一个亲戚到别人家闹事,那个亲戚跟那个人有矛盾,就找我朋友他爸去吓唬一下人家,也没动手打什么的,走后那个人喝毒药死了,事情差不多已经过了半年了。现在我朋友他爸被公安局抓了,名义是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就是公安局。 这种将来要是被告到法院,严重吗?我朋友他爸一般会被判什么罪如何处置?
人
发表于 2015-03-02 20:15
向TA提问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发表于 2015-03-08 13:16
向TA提问一般不严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情况最好委托律师与公检法交涉。
发表于 2015-03-10 10:55
向TA提问既然被抓,说明涉嫌刑事犯罪,建议联系律师帮助
发表于 2015-03-12 16:17
向TA提问涉及刑事案件,建议还是委托资深律师,希望我20年的执业经验能帮到你,电话18966905797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