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寒假在客运中心替一些有事的售票员带班,昨天下午12点30左右,一名乘客因座位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最后决定退票下车,但因车已经行驶一段路程,在退完票款后司机要求她该乘客负应付的起步价,该乘客已经下车,不肯付钱,由我下车跟她要钱,在我未骂对方一句话的情况下,对方对我戴眼镜的位置挥了3拳,眼镜玻璃碎掉,碎片扎伤我眼角下方,造成2公分长,0.5公分厚的伤口,在医院缝了2针,对方在警察局拘留中,并且没有赔偿的打算,开学在即,不能长时间耗着,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人
发表于 2015-02-27 15:10
向TA提问你好。
先协商,若协商无果,起诉至法院解决。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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