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正月初五骑摩托车去拜年,(车上带我妹妹,车无牌,未饮酒)骑行途中,一小孩突然冲过来。来不及刹车,导致小孩摔倒在地,当时头部有肿包,后送往县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医院检查结果是头部和肺部有问题,医院不确定病情,直接要求转往安徽省儿童医院,后来去了儿童医院,检查了头部和肺部,头部是有顶骨骨折,肺部是有阴影(医院结合当时的情况认为是肺挫伤),后来治疗几天,截至今天是第7天可以出院了,家属要求赔偿2万元!那么问题来了,我该赔偿多少?责任怎么认定?
人
发表于 2015-03-02 16:32
向TA提问你好,那么问题的关键是受害方实际花费了多少医药费,你按照对方拿给你的医药费发票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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