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下了一个门面,交了十多万的转让费,也签订了合同。后来我发现,之前的店主是房东的女儿,而且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自己不出面,让她弟弟出面签的。我想问的是我可不可以起诉房东,把转让费追回来。求指点
人
发表于 2015-03-03 14:37
向TA提问与弟弟签的转让合同,效力待定。如果房东追认该行为,则转让合同有效。如果不追认,则转让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弟弟返还转让费。如果钱款是交给房东的,而房东又认可转让合同,则需要解除转让合同后,方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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