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房前与置业顾问说明了长沙已经买了房正在用商业贷款还贷款,并强调目前只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交了首付六成后去办公积金贷款不成功,置业顾问出主意并陪同一起去办合伙购买人的假流水进行公积金贷款,几天后假流水被公积金查出,导致业主五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与一年内不能提取公积金,业主到公积金处理事宜时按置业顾问的要求个人承担了一切责任且没有说出置业顾问提出的办理假流水的事情,后来业主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不成功,开发商坚持退款的话必须扣一万元违约金。请问这样的事情,业主有理由退全款吗?置业顾问指示业主并一起办理假流水有电话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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