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于十一年前去世,父亲于去年去世,有三名子女,两人婚后有住房一套,为父亲单位分配有三分之二产权,2008年变更为全产权,户名为父亲!父亲在去世前不久留下一份遗嘱,称自己百年后将房子留给小儿子一人所有,与其它子女无关!母亲未留下任何遗嘱! 父亲该遗嘱是否有效?这种母亲先去世的情况,父亲是否可以独自支配所有财产?(母亲生前未委托) 其它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该房屋是否有属于母亲的百分之五十?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争取属于其它子女的份额
人
发表于 2015-03-12 16:40
向TA提问根据你所说情况,房子应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理自己的部分,而你母亲应适用法定继承,其他子女都可主张相应的份额!详情请拨打:1809158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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