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乡农村,耕地房屋被政府征用,补偿钱太少。一个人就给30平米,家里已有老房再多,每人只给100平米补偿,减去30平米抵消安置房,另外70平米每平米几十到一百多元的价格补偿,多余出来的房子作废不补偿,,他们今天强制拆迁了。还打人了,还不让拍照。 要怎么办,老百姓只能默默忍受这不平等条约吗,
人
发表于 2015-03-13 07:42
向TA提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你们的合法权利,建议聘请外地律师比较方便。回答该问题的李鹰律师(咨询电话13330834123)四川达州大竹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先后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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