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公司,总共入资30万做了个100万的壳子,我出了5万他们一个17万一个8万,由于在经营过程中我做行政管理自己又往里面垫了2万,现在只有我个人出完了,他们看公司发展不好都不想出钱了,现在我想退回自己垫付的2万他们喊我以公司债权人身份提出,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人
发表于 2015-03-16 09:53
向TA提问你好,如果各个合伙人都不想继续合作,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后,解散公司。另外你可以追究其他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