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以前的对象,经人介绍的,后来联系了一段时间,我在北京上班他去找我了,后来我俩同居了,接我回家定的婚,订婚后我就回了北京上了一个多月的班他非结我回来,他又去北京接我,我们哪里是发现金的,十一月底我俩去了北京拿工资去了不巧的事我怀孕了,后来说回家结婚刚开始我不愿意不敢回家,后来回家了,我努力说服了我爸妈答应我们结婚了,我们这结婚不都给彩礼钱吗?他家说没钱,不肯出钱。他答应我好好的,到了后来也没结成我就把孩子打了,没打时她也没理我,他说说服他爸妈可我等来的什么。什么也没有,再后来他家里就在外面给她找对象了,这不我们都分了好几个月了,从我生日时就不联系我了,现在他家起诉我了,要求我退给她家订婚的一万六千块钱 我怎么才能赢呀
人
发表于 2015-03-27 11:45
向TA提问可以就你当时是以结婚为目的进行的恋爱行为,后来结婚未结成的原因并不在你为理由不予退还。而且可以要求身体损害赔偿就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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