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4年12月23日晚杨某出于感谢请我爸爸吃饭 用餐4人(杨(请吃饭人)邓 (司机)薛 (陪酒)张(我爸爸)) 其中杨 邓 张 三人饮酒分别为两杯半白酒(约为0.67斤)一瓶啤酒 酒后回家路上 发生追尾事故 追尾司机徐某酒后无证驾驶 事发后没有立即报案 双方没有通知受害者家属 便直接受伤者送到医院 医院诊断颈椎骨折 脊髓损伤 院方已不能治愈为由转入长春中日联谊 诊断颈椎骨折 脱位 脊髓损伤四肢瘫大小便失禁 肺部炸裂 心胞积液入住ICU 等待手术 手术三方只给了19万八的手术费 以后便不闻不问 要钱没有 事发后七天我们报案了 当时现场已经破坏 我们有当时现场的照片 现在双方司机已经不承认酒驾 至今术后两个月零19天 受害者仍是四肢瘫痪大小便失禁 不能自理 现在已经花了42万多 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家里租了土地 卖了羊 已经承担不了了 我也咨询一下 起诉我们应该起诉谁 ? 我们是乡镇的 可不可以直接到市级中级法院起诉? 双方不承认酒驾怎么办? 多久可以定残? 现在他们应不应该承担医药费? 怎么能让他们拿钱? 后期赔偿按什么标准? 法院判决之后他们不拿怎么办? 交警队为啥不扣车? 交警队为啥不调查就给出事故证明?而且做笔录人员还说这么长时间了 人家根本不能承认了 跪求律师们耐心解答

吉林-白城 发表于:2015-03-1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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