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邻居家有姐弟5人,其中一个是智障四级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在45岁左右,本身患有糖尿病、高血压,无业,社区给办了一个低保,家里兄弟姐妹也帮扶着,但经济条件都不好,在房价没有上涨的时候(2000左右一平米),兄弟姐妹齐钱给他买了一所50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为该智障人所有。年前,因为捡拾废品摔断了腿,花了一大笔治疗费用,至今仍在治疗康复期,其他姐妹找到社区希望社区可以给他们的智障弟弟办理大病救助,但遭到社区反对,理由是他有低保,并且名下有一处住房。现在这几个兄妹打算把这处住房卖掉,并且征得智障人的同意。请问:1,兄妹几个可以作为监护人卖掉智障人的这处住房吗?2,卖掉住房以后可不可以到社区申请大病救助?

吉林-长春 发表于:2015-03-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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