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工作者,你们好,我咨询这样一件事:本人建有一加工厂,以前路低于厂房。但后来由于国家项目建设需要,把我厂后的路填高至3.5米,且高于了我的房顶同时也留有1立方米的涵洞过水。去年雨季,我的厂房被淹了,由于涵洞排水不够至水往回灌进入了我的厂房。现在我已告到了法院但法院要求鉴定因果关系,我后来找了相关鉴定单位,但都给了回函说鉴定不了。随后我申请法院鉴定但法院也找不到具有司法机关颁布的A有鉴定资格的机构来做鉴定,就这样一审证据不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二审又要开始了我还是找不到鉴定机构,我该怎么办?现在我有的证据是1.下雨时水过涵洞的视频2.村子里的证明人证明以前那里维修路时没淹过水3.我厂里的损害事实。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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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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