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想咨询您问题~请问如果遗产合法继承人对继承对象(已故)没有尽过赡养义务~是不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有没有这个规定?谢谢
人
发表于 2015-03-30 14:26
向TA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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