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母亲 通过中介买房子,30多万,买卖合同定了,付了3万元钱定金,定金是 房东收的,当时,房东,中介,朋友妈妈都在场,但是朋友的3万元钱是打算买奶粉的,朋友并不知道买房子的事情,朋友妈妈是以朋友的名义定的买卖合同。请问,可以告合同无效吗?怎么告
人
发表于 2015-03-26 21:28
向TA提问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该合同并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条件。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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