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电动车交通事故,我电动车停在逆行车道上,正面一辆电动车骑车快碰到我电动车踩脚的地方,十几米远她自己的车砸到她的小腿骨折了,在看病的时候她自己也说没看清楚,算的是工伤走保险,我也拿出四五千给她看病了,她的家人想私了总共让我赔偿她三万元,在赔偿期间她的家人打了我,我也在医院看病花了三千多,她现在在法院起诉我,让我赔偿她医疗费三万多什么营养费误工费一万多,共五万多,她当时走的是工伤保险,现在让我赔偿这么多是不是不合理,再说我们以前在私下签的协议法律还认可不
人
发表于 2015-04-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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