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从一家公司离职走人,但是老板一直不放我走,就是因为我有一批货款不收清去年4月份的款,导致到现在1年的奖金都没给我发。后来我跟其说的是4月初一定要走,然后我就走了,也不管了,我想请问下,我1年的奖金到底能拿到嘛,,我们那个老总说的是,款没收回,奖金是不许给予支付的。这样是合理的 吗?
人
发表于 2015-04-09 15:37
向TA提问这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情况可以扣除奖金的话,那就根据你的约定履行,反之就不能因此扣你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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