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家出了一件兄妹虽然不是互相残杀,但比互相残杀,还要残忍,我们原本也是一个和睦的家庭,事情发生在05年,由于我住的是危房,我准备买房产地,建房。我去给我父亲商量了一下我的想法和意见。我父亲不同意不让我买,他说你妈我们俩也老了,把我们自己的地给你们兄弟俩分分尽你们兄弟盖房及种植,可是分家时通过中间人(我二舅,宋世卿)一直到现在就没有分清,近十年有余了。我二舅是这样分的,兄弟姊妹六个都有地,女儿们不养老。我问法律上允许吗?我二舅说,我准许他们不养老。后来,我想不养老也就不养老吧!只有我兄弟俩多出点而已。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四个女儿把分给自己的地,自己卖了钱自己得了,然后现在四个女儿和我弟还有我二舅又合起伙来说:把分给我的地,再给他们分分。(因当初只写了一份协议,在我弟弟那里放着,)有人说,有协议怎么办,我二舅说协议是他写的,再写一份不就得了。所以他们现在又写了一份我不在场的协议,当初分地是我二舅,现在还是我二舅,把我父亲分给我的地给他们分完了,现在没有我的地了。有姊妹说:到时老大闹起来怎么办。我二舅说分地是我分的,协议是我写的。这事情只有他管,别人都管不了。这地就这样分就中。他想怎么分就怎么分,谁都管不了他。他还说他儿子在县委上班,谁能拿他怎么办呀。我该怎么办呀?

河南-驻马店 发表于:2015-04-1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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