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年去的公司,然后去年因为公司收益不是很好,没给我们补发我们去年的部分工资,然后在今年三月份我以口头形式与公司财务总监提出了辞职。然后我把自己去年所做 的分公司的帐放在自己手中,跟公司一直在协商关于工资补发的情况,公司的意见是先让我移交,再补我去年的工资。我的意见是多少先给我点,我再去移交,然后协商不一致,公司就准备提起诉讼,我问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5-04-1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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