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福建省的,在公众网上查询到在广东省被他人用于违章扣分处理。一共被扣9分,进行三次违章处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交警部门成功受理。本人至取得驾驶证时证件就一直由自己保管,并未曾借给他人使用,也为曾去过广东。目前通过违章车辆车牌号已查询到对方车辆的所有人,对方承认车是他的,是通过他人进行委托处理,至于为什么会“盗用”我的证件并不知情,有意进行私了。请问发生以上问题,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并确保以后不会再被他人冒名使用。
人
发表于 2015-04-23 22:17
向TA提问这种情况最好像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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