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2011年3月份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用我的名字代签给另一个人担保借高利贷 后来借贷人没有按时还款跑了 经过放高利贷的人起诉判决 最后从2013年2月份开始那个代我签字的那个人还贷 可是今年这个人又不还了跑了 然后从今年3月份开始冻结了我的工资 现在我想申请法院再审 可以吗 是不是再审的时间已经过了呢 今天去法院要立案 法院没有受理 我该怎么办呢
人
发表于 2015-04-21 21:22
向TA提问咨询者你好:因案情比较复杂,头绪多程序繁琐,建议你找律师代理帮助解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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