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97年当时我父亲在有4个见证人面前说把他后院的房产给我,这个算是口头遗嘱吗?当时哪4个无关的证人都可以为我做证,但是没有写纸制的遗嘱,我父亲不同意写,因我父亲在2002的去世,也没有留下遗嘱,麻烦问一下各位律师,让这4个见证人给我写一份证明,这份证明能不能通过口头遗嘱或是口头赠与的形式给我呢?
人
发表于 2015-04-24 16:38
向TA提问您好!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需要结合您父亲立遗嘱时是否十分紧急来判断,法院审理此问题会较慎重。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