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1个月零5天,然后我提出了辞职。辞职的原因是公司到了月底不发工资。然后辞职几个月后公司也没把我上班的工资发给我。我就到公司去找人事,人事说我的试用期工资800,我在试用期是在工作上出现了一些错误,公司对我开了600元罚款,还有其他另外一些罚款,把罚款扣完就只有22元。然后我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300,公司这样做可以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4-2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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