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时候认识了1个女朋友,当时生意比较急,在她那里借了20万,之后这几年一直生意不好,已经亏的没有资金了。无房无车了,钱是打算还的,但是现在真心没有偿还能力,只希望以后能这2年1点点的还掉。今天收到法院的民事起诉状了。我借条也打了。2014年10月分手的,本来打算结婚的。10月份给我发现,原来一直是做小姐的。本人手里有点证据。因为长期分居2地。不打算不还。但是现在真心没有偿还能。有什么办法?下个月14号开庭,需要准备那些材料?在恋爱期间,她的这种隐瞒算有用吗?只求1点点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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