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甲和乙一起上班,因为语言不和,乙先动手打了甲。过了1小时,甲觉得自己被打很过意不去,就去准备刀子,主动找到乙和乙理论。理论过程中甲故意语言激动,乙随手拿起桌子上的老虎钳对甲头砸去。丙看见事情不对,去拉开两人,甲拿出自己的刀捅了丙。事情导致甲头部出血缝了几针出院,丙左彻大腿上部严重出血,住院1星期,乙没受伤。我想请问律师事情中谁的责任大?谁对谁的赔偿高?

四川-宜宾 发表于:2015-04-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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