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1960年参加工作,1963年从工作单位医院参军入伍,在中印自卫反击战后期执行任务时受伤致残,导致左眼完全失明,右眼视力只有0.3,当时未评残。2010年才听说地方可评残 ,但档案中当兵的材料全部都在卫生局丟了,现在的档案显示从1991年就给丢了,我想请教下律师,我们能追究卫生局档案丢失的责任吗,能要求卫生局赔偿从91年到现在的残疾补贴吗。按现在的标准是每年3万多。全部加起来应该有一百多万吧,如有把握打赢关式的,重金提成。现在我们自己谈他们赔偿十多万,可加我QQ或者打电话185501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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