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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鹤壁有一起交通事故,现在走向法院,法院老院长是其亲姑父,案件处理不公 首先我方没有任何违规,双方都是十字路口没有停车瞭望相撞,交警责任划分我们为主,当时交警口头称同意了三天就可以提车了,对方正驾驶人员手皮擦伤住院十天,副驾驶锁骨有一点骨折住院二十天,对方医疗费共两万多元,且没有做任何调查,法院直接将我方车查封,对方车担保的

河南-鹤壁 发表于:2015-04-2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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