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于2010年购买了s某的二手房,由于当时房产证没下来(但有房产局备案合同),双方约定我先交11.8万(全款为12.8万),s某将房屋交我使用,待产权办理过户后,余款1万元一次性交清,若因卖方原因办不了过户,责卖房除退还房款外,还需赔我装修等损失10万元。2012年,我将房子装修后出租。可是直到现在,也办理不了过户,据说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没,s某产权证没办下来,所以无法过户。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赔我装修等损失吗?今天初步跟s某协商了一下,对方同意退房,但装修钱要再考虑,同时要求我出这四五年的房租,这合理吗?那是不是我也可以要求他出那个11.8万元的利息呢?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5-04-29 00:1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长沙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