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父亲为原广西平市一下岗职工,于2014年2月16日去世,办完丧事后就一直在重庆上班,直到2015年2月春节放假回家才给当地社保部门报,报父亲去世时间是2015年2月。所以当地劳动部门根据桂人社发[2015]3号文件,拒绝给我妈妈发放救济费。请问我该如何改正我的过失,为我妈妈换取权利。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5-05-0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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