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首付了50%,但是当时五证不全,等全了之后签合同了,又补了大概20%,剩下的30%贷款,但是正式合同上签的是已交30%贷款30%,剩下的竣工验收后交给开发商。手里有一份补充协议上写的是交了70%,这70%有收据,另外我手里有一份当时付了50%的协议,现在开发商停工了,我想问如果他到时候找我要那40%我怎么办?还有万一开发商跑路,政府又找来其他开发商,我手里的协议和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河北-石家庄 发表于:2015-05-0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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