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一亲戚在温州打工,和人合伙开食堂,带亲戚一起三人,食堂亏了,农村人一个是不懂法,二是讲哥们意气,他给别人打了一退股的欠条,各12.5万,去年八月到现在已给对方14万,还有11万未给,现在对方把他告上法庭,请问他能不能以合伙经营,亏盈自负的理由不用归还这退股的11万元 我看了他打的欠条也是说退股,并且纸都是用一孩子做作业的本子写的,但他有签名和盖手印,并且有担保人,请问这合法吗?

浙江-温州 发表于:2015-05-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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