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爸爸是广东农民工,早上六点左右,骑摩托车时速六十码左右在一双向车道因施工改单行道双向行驶处,遇前方摩托车转向未打灯,追碰上,我爸爸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双方均无驾照摩托车无手续,我爸爸搭乘的另一名工人颅脑受伤严重,两次手术后情况不明,交警说只是我爸爸和另一名摩托车驾驶员付受伤工人费用,我疑问这是由于共同去工地务工,即使我爸爸和这名工人两人共同承承包的当地居民改造的房屋,那么房屋主人应该承担工伤责任么,由于修建路,与路政有关联责任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5-2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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